新常态这一概念反映了十八大以后的时代总特征,其内涵丰富、寓意深刻,具有十分重要的哲学价值和实践意义。一个概念的哲学价值,是指某一概念不是专属于某一方面或领域,而是涉及整个系统的具有普遍性、深远性和统摄性的高层次概念。“新”字是表达时间属性的词,它表述的是事物在运动变化过程中刚刚出现的发展态势。“常态”二字则表示事物在没有外部和内部严重干扰下的有序而又稳定的一般存在状态。“新常态”对应的是“以往状态”和“非常状态”。对于一个国家来说,“以往状态”是一般历史状态,“非常状态”是一种特殊状态。在我国发展的重要历史节点上,提出“新常态”这一概念,意义非同一般,它表明我们当前和以后的工作与以往相比,在总的内容和形式上既相区别,又相联系,是对这一区别与联系相统一所构成的新的历史时期总特征的高度概括,当前和未来的一切都将被统摄和凝结在这一概念之中。
深刻理解“新常态”这一概念,离不开对新中国历史的梳理和总结。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从战略意义的高度,本着党要长期执政的理念,凸显了当时的政治价值。一方面创建了新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和领导体制,另一方面为保持党员干部不变质,不变色,也做了很多探索,当然也走过弯路,犯过严重的错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果断调整了历史航向,否定以阶级斗争为纲,确立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国策。在短短30多年时间里,我们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也出现了如环境恶化、产业粗放、结构失序、腐败、分配不公等问题。党的十七大把“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实际上已经表达了对中国新常态局面的时代呼唤。
马克思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面对新中国的以往状态,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节点上,党的十八大全面总结了新中国60多年的基本经验,结合时代新特点和新任务,立足于党要长期执政的接续努力,凸显了当前改革的综合价值。首次提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宏大设想。随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以及党的建设等综合发展规划,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十八届四中全会又重点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成为落实深化改革的重要制度保障,形成了两个全会的姊妹篇。从一定意义上说,十八大提出了中国梦的宏大设想,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的两个《决定》则是确立了实现中国梦的具体路径,共同构成新常态的基本框架。如果把十八大以后的中国比喻为一列与时俱进的火车,那么,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的两个《决定》,就犹如火车运行的两条坚实轨道,列车运行的方向和目标是实现中国梦,运行的过程即构成了十八大后已经出现和即将出现的新常态的实在内容。
由此可见,新常态是中国梦的进一步展开和具体化,是当前和今后各项工作必须努力适应的新的历史格局,而不是一个简单的符号标签。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类社会和自然界一样,有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不尊重规律是必然要受到惩罚的。对中国新常态的历史格局,我们必须积极适应。那么,在实践中怎样才能主动适应新常态的基本要求呢?
适应新常态需要上下一致的共识和自觉。中国目前新常态的局面,是几代共产党人接续奋斗的结果,也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新常态是一个动态的历史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党中央是新常态的设计者和引领者,人民群众和各级领导干部是这一伟大进程的实践者。这是一个上下联动、“啃硬骨头”的过程。“开弓没有回头箭”既表明了中央的决心和意志,也是对中国改革规律性的深刻把握。因为没有这一过程,中国30多年改革成果就难以巩固和继续,这是实现中国梦的一个必经阶段。过了这个阶段,中国的前途才会无比广阔。作为实践这一伟大过程的建设者,必须要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和自觉,不仅需要我们做很多的宣传和动员工作,也需要积极而慎重地做好每一项具体的落实工作。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取得上下齐心、上下联动的共识和自觉,是这一伟大进程的根本要求。
适应新常态需要强化辩证思维和法治思维。辩证思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最基本、最重要、最常见的思维方式。在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进程中,矛盾的复杂性甚至尖锐性的特点在有些时候将会比以往更加突出。在这种情况下,任何形而上学和简单思维都是十分有害的。我们适逢一个辩证思维大放异彩的时代,在这个时代,辩证法不仅没有过时,而且是迫切的现实。比如:GDP要注重,但不能唯此“论英雄”;权力要履行,但必须“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有所为”,还要“有所不为”;定位于发展中国家,还要担当大国责任等等,都表明不具有熟练的辩证思维方式,是不能适应新常态要求的。同时,法治思维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在适应新常态的过程中,辩证思维和法治思维是相互统一的,它们分属于两个不同的层面、两种不同的角度,二者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共同构成支撑新常态局面的两大重要思维方式。
适应新常态需要科学务实的作为。事物价值的大小,往往与其难易程度有关。方案出台不易,抓落实会更难。惟其艰难,才更显勇毅;惟其笃行,才弥足珍贵。新常态下的深化改革与以往的改革在内容上和方式上都有很大不同。30多年前的改革是以“允许改革犯错误,不许不改革”的解放思想发轫的。新常态下的改革,则特别强调法治、科学和规律。这就对当下的“作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的要点,不再是以往简单粗放的敢想敢干,而是新常态下正确地想、正确地干。今天的想必须以科学性和规律性为基础,今天的干必须以法治和规范为条件。在新常态下,我们对“作为”的评价也发生了新的变化:既要克服“在其位,不谋其政”的“不作为”,又要克服违犯法治、科学、规律的“乱作为”;既不能因循守旧,也不能人为折腾。严格按照法治、科学、规律办事,实现有序和持续地发展,是适应新常态的基本要求。
(来源:《学习时报》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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