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7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我省教育发展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路:以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加强教育薄弱环节,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创新教育体制机制,认真实施中省教育工程项目,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全面提升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推进。系统谋划加快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加强政策的衔接配套。发挥市场、企业、社会组织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教育,形成支持教育发展合力。
2.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突出问题作为加快教育发展的着力点,坚持当前与长远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促进,兜住底线,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公民受教育的权利。
3.坚持改革创新。大力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人才培养体制改革为核心,系统推进培养模式、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改革,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育普及程度进一步提高,教育结构更加合理,教育质量全面提高,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扩大,教育公平程度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教育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治理能力不断提高,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建成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
二、主要任务
(四)提升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稳定规模、优化结构、强化特色、注重创新,坚定不移走内涵式发展道路。
1.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鼓励高校统筹谋划学科设置、建设管理、动态调整、监测评估等工作,优化学科结构和布局。以学科建设为导向,分类分层次优化资源配置。坚持优先发展、梯次发展、错位发展原则,突出重点和特色,分批支持若干或部分学科进入国家、省级一流建设行列。以国际学术前沿、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需求为导向,主动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实施“四个一流”计划,支持1—3所高校争创世界一流大学,5—7所高校达到国内一流大学水平。持续推进省属高水平大学建设,加快部分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型院校转型。支持若干个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 30个学科进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计划,培育30个全国一流学科,持续建设一批优势特色学科。建成5所国内一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院校,建成3所、培育5所国内一流的高职院校,建成3所、培育3所国内一流的民办高校(含1所民办高职院校),持续推动示范高职院校创新发展、民办高校特色发展。持续培育200个重点专业(含高职院校专业50个)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500个特色专业(含高职院校专业150个)保持行业、区域领先水平。
2.多方共建行业特色高校。推进省部共建行业特色高校,加强省市共建高校工作,逐步健全省部共建、省市共建高校的体制机制,积极探索省企共建高校的发展模式,争取多方力量支持我省高校建设和发展。
3.多种形式开展高校对口支援。启动省内高校“对接牵手”计划,加强“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对其他本科高校的对口支援和帮扶。推进非省会城市高校建设,实施“中心城市高校与非省会城市高校对口支持与联盟”计划,省级教育部门要统筹协调,选择中心城市高水平大学和国家、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结对帮扶同层次、同类型非省会城市高校。
4.提升新建本科院校办学水平。引导一批新建本科高校向应用型院校转型。优化专业结构,改造一批传统专业,支持一批特色专业,调整一批同质化专业。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课程设置,加强校内实验教学和校外实习实践教学,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方案。落实基本建设规划,确保高校硬件指标达标。指导新建本科院校做好合格评估工作。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切实加强领导。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和编制教育发展规划,完善加快教育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抓好统筹协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全面夯实工作责任。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将本意见贯彻情况列入督导工作重点,依法开展专项督导,及时公开督导报告,推动教育改革发展。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广泛宣传中、省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及时总结和大力推广先进经验,有计划培养和树立一批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发挥模范典型引导示范作用。要有效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合理预期,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教育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31日
(来源:陕西省政府网站2016年 11年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