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造就一大批人,这些人是革命的先锋队,这些人具有政治远见。这些人充满着斗争精神和牺牲精神,这些人是胸怀坦白,忠诚的,积极的,正直的。这些人不谋私利,唯一的为着民族与社会的解放。这些人不怕困难,在困难面前总是坚定的、勇敢向前的。这些人不是狂妄分子,也不是风头主义者,而是脚踏实地富于实际精神的人们。中国有一大群这样的先锋分子,中国革命的任务就能够顺利地解决。”一走进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你就会看到这样的文字,火红的底色,苍劲的笔锋,这便是毛泽东同志于1937年10月23日为我校前身陕北公学的题词。题词位于学校正门通向教学楼与图书馆的必经之路上,这使每一个政法学子每天都会用毛主席的期望激励自己,用更加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努力向政法事业的先锋看齐,而学校更是多年来一直秉承着这样的思想,自峥嵘的革命岁月一路走来,迄今已有73个春秋了。
也许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2002年,我市考古工作者位于长安区郭杜的西北政法大学新校区基建工地中被发现一处汉代墓葬。最为珍罕的是,出土物中有2枚精致的双面穿带印,一枚印文为“张汤臣汤”,一枚为“张君信印”,印面径为1.8厘米,即古之所说“方寸之印”。此两印的出土表明墓主应为大名鼎鼎的西汉武帝时期御史大夫张汤。这位在他一生绝大多处时间得到汉武帝极度信赖的法治官员,在后世法学学子研习法之精神涵义的地方被发现,这里面或许更多的是一种法家传承的味道。
多年来,西北政法大学秉持着光荣的革命传统与丰厚的文化底蕴,立足陕西、面向西北、服务全国,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为国家,特别是西北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在不断完善发展学科建设的同时,充分利用地域优势与文化积淀,结合本校专业设置,构建起以传统法律文化教育学生,以浓郁文化氛围感染学生的特色校园文化体系。
追慕古人,建“廉亭”,弘扬传统法律文化
张汤为西汉武帝时期名臣,《汉书》记载其起于书吏,长安杜陵人,曾为长安吏、茂陵尉、侍御史,后迁升御史大夫,位至三公。张汤的命运充满坎坷与执着。他自儿时便显示出了极大的法律天赋。后经举荐升任重臣,办案治狱干练,上疏进谏得力,且为官清廉刚正,深得汉皇宠信,然而最终受诬陷自杀而死。
张汤作为西汉的御史大夫,其官职权力要大于现今的最高司法长官。但他死后,家产不过五百金,而且都是得于皇上的赏赐,
没有一分是贪占而来。虽然张汤在历史上以酷吏著称,史书中对其多有批评,但他同时又以廉吏著称,一生清廉,在廉洁从政、廉洁执法方面堪称典范,值得我们称颂、效法。经西北政法大学校友、中共青海省政法委原副书记杜海平同志热心促成,著名企业家杨永刚先生慷慨解囊,学校终于2002年在墓葬遗址上建造了具有典型汉代风格的考古发掘纪念碑、中国法制文物与法律文化展览馆和纪念亭。而2009年夏天,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又欣然挥毫,为纪念亭题名“廉亭”。在一所现代化政法大学的校园内发现古代廉吏墓葬并建“廉亭”,以张扬廉洁文化,意义深远。
在西法大,每年新生入校的第一课便是参观张汤墓发掘纪念建筑群,学习传统法律文化知识。该建筑群落于墓葬遗址旁,其中主要包括:遗址纪念碑、廉亭、体现中华民族“外圆内方”的传统处世思想的盘曲回廊,以及全国首个高校法治文物展览馆(即中国法制文物和法律文化展览馆)。作为建筑群主体的中国法制文物与法律文化展览馆,共分为“礼法遗风”、“律法拾趣”、“新法传颂”三大展区,分别取名于《诗经》的“风”、“雅”、“颂”三章,寓意深刻,文化气息十分浓郁。目前馆内展出的文物涵盖了西周、汉、晋、清、中华民国及陕甘宁边区等各个历史时期,丰富的馆藏令人大开眼界。
除了入学时的启蒙式教育,政法学子在学习中国法制史的过程中,学校还会组织学生们再次参观,将课堂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使大家更直观地了解中华民族礼法并用,德主刑辅,注重教化,重视调解等优秀的法律文化传统,有助于学生们更好的学习法学知识,是很多学生在大学期间生动难忘地一课。
铭刻路名,承治学之道,弘扬优秀革命传统
在学生的日常生活中,传统文化的理念无处不在,为了传承和弘扬我校优秀“老延大”光荣革命传统,丰富和促进校园文化的发展,西法大在雁塔校区和长安校区的各条路段的路牌,更是意义深远。每一个路名在确定前都集思广益,充分考虑了在校师生以及专家学者的各方意见,最终确定了雁塔校区铭记历史、尽显底蕴的陕公路、延大路、民大路、学院路,长安校区以倡导修身之法、为学之道的博学路、慎思路、明辨路、笃行路、明德路、新民路和至善路。
一个路名就是一段历史,雁塔校区的路名充分体现了我校从陕北公学一步步发展的足迹。在这期间,有硝烟弥漫的战争年代,有百废待兴的建国初期,有动荡丛生的文革十年,也有欣欣向荣的和平岁月。不管处于什么时期,我校都一步步坚定地走了过来并发展至今,在这七十年的历史中,我校的历史和精神内涵没有变。这段历史是我们的特色,是我们的骄傲,也是我们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忘却的根和本。沿着陕公路、延大路、民大路、学院路慢慢走过,我们仿佛也经历了一次历史沧桑的洗礼。这些辉煌而厚重的历史也正是西法大学子积极奋进、拼搏向上的不竭动力和源泉。而长安校区的五个路名正是启示西法大师生治学之道以及处世之法,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五者废其一,非学也”。大学不仅是培养优秀“学习人才”的地方,更是培养优秀“人才”的地方。中国历来注重对青年道德品质的培养,这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显得尤为重要。七条路名均取自我国儒家文化经典,底蕴深厚,意蕴万千,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同时又结合时代特点,紧随时代步伐与脉搏,充分体现了我校文化特征,为西法大校园文化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研陕甘宁边区史,探陕派律学经验,继承先辈司法精神
“陕派律学”作为一个律学学派形成于晚清,并由沈家本明确地提出,但“陕派律学”的形成绝非偶然,自清以来,陕籍人士任职刑部且有声望和影响者,代不乏人,他们一般都出身科举,有淳厚的儒学素养,又秉承陕西淳朴的士风,关学重经世致用的理念,在刑部长期司法实践中,形成了具有精湛的律学知识、丰富的司法审判经验和谨慎负责精神的这样一些律学大家。
“陕派律学”的代表人物在长期的司法审判历史中,一般都表现出了“公正”、“抗直”、敢于任事等法官应具备的良好素质,能够严格执法,不畏权势,在历史上有很高的评价,如薛允升宁肯丢官,也不惜将太监李苌材等绳之以法;如赵舒翘在司法审判中,一丝不苟,认真负责,“与其错杀不辜,宁失不经”,终使王树汶临刑呼冤一案水落石出,将庇护地方、草菅人命的河南巡抚等一干官员参劾夺职……研究“陕派律学”中这些刚直不阿的代表人物,继承和发扬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精华,无疑对构建我们今天的法治文明不无裨益。而“陕派律学”的司法实践给予我们的也是不可多得的宝贵经验:无论是清代还是今日,司法审判过程中,对一个案件从研审直到最后做出判决,与每个司法审判官员的律学知识、对律例的理解和办案经验都有极大的关系。
“陕派律学”是一笔宝贵的传统法律文化资源,有待于我们去发掘研究。目前,学术界还没有对“陕派律学”给予足够的重视,也没有进行系统的研究,最多只是对其中的某个物或是在学术著作中对“陕派律学”略有涉及。因此,研究“陕派律学”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和深远的意义,尤其是对于挖掘陕西深厚的法学渊源,法制学科的发展乃至我校的建设,具有巨大的帮助性。目前,西北政法大学法制史教研室以方克勤教授、冯卓慧教授、汪世荣教授、闫晓君教授等老师为学科带头人的教师团队,已对陕甘宁边区法制史、陕派律学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利用地理优势,对“马锡五审判方式”进行探索,期望能够总结昔日审判方式,指导今日司法实践,并通过对于陕派律学前辈的研究,继承先人公正不阿的司法精神与精研律法的治学品质。而各位老师在研究的基础上,对本科生开设了古代判例评析等课程,并于每年新生入学系列讲座中加设“陕派律学”探寻这一专题,以培养同学们对于先辈的崇敬之情,激发学生们对于传统法律文化与司法精神的探究。
“张汤墓遗址”、“廉亭”的建立,是我校对于学校现有资源的充分利用,就此创造的浓厚传统法律文化氛围,令政法学子虽生活在现代却依然能感慕先人不朽的精神;新老校区各个路名的设立,是全校师生智慧的结晶,让每漫步校园的政法人都不忘漫漫革命历程,时刻铭记圣贤教诲;而对于“陕派律学”的重拾与探索,则是对于历史经验的再次总结,对优秀传统的不断传承。
以上述三点为核心,结合学术讲座、课堂模拟、法庭论辩、社团文化等多种形式文化活动的开展,西北政法大学立足本校专业优势与人文底蕴,构建了一个多角度,高水准的传统法律文教育体系,以深厚的历史传统影响学生,以浓郁的文化氛围感染学生,求真求善,务实创新,为全面开展学校各项工作,建设以法学专业为特色,多专业共同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而提供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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