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校内报刊的管理,规范校内报刊出版,切实发挥校内报刊在校园文化和宣传思想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党委宣传部对2014年登记备案的校内报刊进行了年度核验。现将核验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4年度,各报刊相关主管领导重视办刊工作并提供办刊保障,指导老师认真负责地进行办刊指导和组织协调,办刊人员能够积极投入相关工作,使我校校内报刊办刊水平、影响力等不断进步。本次校内报刊核验主要对报刊的定位、内容、形式、编排及其他出刊情况进行核验,重点核查了是否按刊期正常出版,是否落实办报办刊宗旨,刊载内容是否健康文明,编排形式是否规范,有无违反宣传纪律的情况等。经查,我校大部分校内报刊能按规定刊期出刊,办刊宗旨落实情况较好,内容各具特色,编排较为规范,为丰富师生校园文化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通过核验的校内报刊
经过本次核验,以下23种报刊可以继续办刊。分别是:行政法学院《知行学刊》(XBZF第002号),新闻传播学院《阅思集》(XBZF第003号)、《新语》(XBZF第004号)、《闻新周报》(XBZF第005号),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法律硕士通讯》(XBZF第006号),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政管学院报》(XBZF第007号),图书馆《西法大图书馆》(XBZF第008号),外国语学院《英姿》(XBZF第009号),公安学院《西部警苑》(XBZF第011号),校团委《校园生活》(XBZF第012号),经济法学院《风采》(XBZF第013号),经济管理学院《绿洲》(XBZF第015号),校团委(法律服务中心)《西部法律评论》(XBZF第016号),经济管理学院《法商文苑》(XBZF第017号),学工部(学生通讯社)《学生通讯》(XBZF第018号),刑事法学院《长安法律评论》(XBZF第019号),学工部《学子风采》(XBZF第020号),学工部《军训快报》(XBZF第021号),刑事法学院《评律论法》(XBZF第022号),民商法学院《西部法苑》(XBZF第023号),经济法学院《青年法苑》(XBZF第024号),校团委(嘤鸣学会)《朝阳》(XBZF第030号),学工部(心理协会)《心窗》(XBZF第031号)。
三、2014年度未出刊的校内报刊
经查,国际法学院《国际法探索》(XBZF第010号)因稿件采编拖延,2014年度的报刊推迟至2015年出刊,刊物登记证号暂时予以保留。
校团委(阳光爱心志愿者协会)《阳光会刊》(XBZF第026号),民商法学院《林间》(XBZF第029号),2014年度未出刊,按规定给予以上2种刊物停刊处理,并收回《西北政法大学校内刊物登记证书》。
四、存在问题
2014年度个别报刊存在出刊拖延现象,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报刊的主管单位应加强对办刊工作的监督管理,做好人员变动引起的工作交接,保证办刊人力和经费支持;各报刊负责人要在今年的办刊工作中切实负起责任,及早计划安排,确保报刊正常出版。
报刊在编排形式上还应进一步规范,不断提高编排水平。提高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加强编辑队伍建设,加强刊物留存归档管理意识。个别报刊没有按要求将刊物登记证号刊印于报刊显著位置,有的报刊没有标明出刊时间,应予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