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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厉以宁等专家:非公经济驶入公平高速路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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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嘉  宾  厉以宁  陈永杰  保育钧  王尤山  刘捷音

厉以宁

    主持人  史哲峰

    非公经济之路漫长而曲折:建国后经过社会主义三大改造,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基本消失;改革开放之初,全国有个体私营户14万户,从业人员15万人,由于多种原因,他们遭受歧视和不公正的待遇;在夹缝中生存、发展十几年后,到2004年,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为我国发展贡献了60%的GDP,70%的劳动就业和60%的出口贸易。《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非公经济36条》)的出台具有里程碑意义,极大地鼓舞了民营企业家们的信心。在落实非公经济政策、解决其不公正待遇问题、推动非公经济发展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这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

    非公经济的概念

    主持人:在经济学中,非公经济是与公有制相对应的,包括个体私营,准确地讲也包括外资,不是国有和集体的都是非公经济;而在国民经济统计数据中,非公经济往往专指个体私营,不包括外资。现在又出现了一种新的所有制形式,就是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相互渗透形成的混合经济,使得非公经济概念的外延越来越大。应该如何理解非公经济这个概念,非公经济和民营经济之间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呢?

    厉以宁:非公经济的概念有广义的,也有狭义的。目前,狭义的非公经济,是指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从广义来讲,只要不是国家独资的或国家控股的,都被视为非公经济。我们在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上讨论时曾提出,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最好用国有、国家控股和非国有、非国家控股的概念,这样更容易区分。主持人刚才讲了混合经济这种新的所有制形式,严格地说,在混合经济中不是国家控股的,都属于民营经济,有时也被看成是非公经济。这不一定准确。现在,国务院出台的《非公经济36条》所说的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成分,主要是指国内的个体、私营经济而言,不包括外资。可见,在表述上,非公经济和民营经济通常混合使用,但容易引起误解。

    陈永杰:民营经济与非公经济是一个大交叉的关系,一个说的是经营者的身份,而另一个则指资产的性质。民营的可能是非公有制的,也可能是公有制的。民营的概念是相对于官营的,过去官营就是国有的、政府的,民营是私营、个体的,还包括集体的、国有民营的科技企业,像联想就是属于国有民营的。在《非公经济36条》中,还是采取《宪法》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的提法。应该说,在制定《非公经济36条》以后贯彻执行中,非公经济指的主要是个体和私营经济。

  贡献的远不止财富

    主持人:中脉集团作为成功的民营企业,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了哪些贡献?

    王尤山:主要是两方面的贡献,一是税收,二是就业。2000年我退休以后,带着500个下岗职工,背负着1688万元债务起家,没有一分固定资产。五年当中每年安排就业、上缴税金、实现利润、固定资产投资等方面都是成倍地翻番。2004年实现销售收入18亿元,上缴税金超过3亿元,占全国企业总纳税额的八千分之一。按照单个企业来说,有望进入全国私营企业前5名。就业方面,我们中脉集团安排就业18000人,大概占全国就业人数的两万分之一。近几年来中脉还先后为南京地区300多名残疾人安排了就业。我们这个企业的发展是得益于国家对非公经济的扶持政策的一种具体体现。当然,我们希望国家对民营企业的扶持能继续加大力度。

    观念束缚影响生存环境

陈永杰

    主持人:《非公经济36条》提出,民营企业与国有、外资企业在市场准入方面享有一样的待遇。但来自广东的材料显示,国有企业可以进入80多个行业,外资企业可以进入60多个行业,民营只能进入40多个行业,这说明,非公经济在起点上是不公平的,为国家做出的巨大贡献与其实际处境有着强烈的反差。你们民营企业在发展中有何感受?

    王尤山:我感觉最主要的束缚是社会观念,非公经济的生存环境很不利。我刚开始办企业时是负债经营。当时我们到银行借钱,银行不肯借,因为中脉成立之初,即使有很好的产品,优秀的团队,但根本没有资产做担保。

    保育钧:这些束缚从外部环境来讲有几个方面:

    第一个是所有制歧视。几十年来,甚至几百年来,我们总是把公和私对立起来,觉得公是伟大的,私是渺小的、肮脏的、万恶之源,这种意识形态渗透在我们社会各个领域,至今仍时不时发作。时代不同了,所有制问题要与时俱进。

    第二个是法律体系问题。1997年党的十五大就已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但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体系却没有发生改变,还是维护公有制的,维护计划经济的。《非公经济36条》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最后的落实还要靠建立维护非公经济合法权益的法律体系。

    第三个是相关的政策体系也不健全。民营企业是土生土长的中国企业,是老大哥国有企业的小兄弟,而外商投资企业是招来的女婿,但外商投资企业享受的优惠甚至超过了国有企业。国有企业老大哥不能欺负民营企业小兄弟,招来的女婿总不如自己家的儿子好,我们对民营企业要当成亲人来看。

    第四个,政府职能转变严重滞后。我们的政府是管制型政府、计划经济型政府。温家宝总理讲,政府不该管、管不好的事情,交给社会,做好服务。但某些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是严重不到位的,而且还错位。搞民营企业,30%的精力放在企业内部,70%的精力要放在企业外部,跟政府部门打交道。有一个数据,民营企业除了纳税之外,还有三项费用——交费、摊派和公关招待,这三项费用与税收之比是60%,与利润之比是90%,与投资者分红之比是190%。企业负担之重,重在哪里?就是某些政府与民营企业之间的关系不正常。

    非禁即入天地更宽

    主持人:《非公经济36条》里有个很重要的精神——非禁即入,就是说不是法律明文禁止的都可以做。而以往是我让你做才能做,我不让你做就不能做。如何理解两者的区别?

    陈永杰:关于非禁即入,实际上在十六届三中全会已经明确提出了,法律法规没有禁止进入的,非公有制经济都可以进入。这次《非公经济36条》的出台,实际上是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进一步具体化和扩展。凡是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都可以进入;凡是外商投资企业进入的,非公经济也可以进入。

    厉以宁: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在讨论《36条》初稿时建议,国防科技工业领域也应允许民营企业进入。我们考察过一些民营高科技企业,他们掌握的技术很先进,许多研究成果适用于国防科技方面。今后,只要政府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以招标、投标形式采购、订购或招股、参股,他们完全可以参与许多尖端领域的器械设备的生产。

    陈永杰:对民营企业的开明态度,实际上也是我们对人权、对人的尊重,包括建立和谐社会认识的体现。改革开放以来,大家思想观念的一个重大变化就是逐渐认识到建立法制社会的重要性。特别是把依法治国作为国策以后,着重强调:法律法规不禁止的,老百姓就可以做,任何人都可以做。实际上,《非公经济36条》也是依法治国精神的体现,比如放宽市场准入,基本原则就是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不看你的成分是公有还是私有,是内资还是外资,而看你的资质、条件,你只要有这个能力就行。例如航空业,过去不允许民营企业进入,现在只要有飞机、有飞行员、有管理能力,符合条件就可以。

   进门后还要落实

王尤山 

    主持人:作为第一家进入传统垄断行业民航业的民营企业,奥凯航空公司有着非常典型的政策意义。你们“进门”之后有什么体会?

    刘捷音:进门后,原来那些问题仍然存在,一个飞机引进问题就让你无所适从。所有航空公司的飞机引进都由国家统一控制、下指标,这就很不合理。过去航空公司是国有资产,老板是国家,国家给做计划,让你进几架你就进几架,这还说得通。但像我们这样的民营企业是自己投资,不用国家花钱,但国家还是要管你买飞机的事。这个问题造成中国的民营航空公司很难有长远规划。答案很简单,你连生产资料都不能有自主权,你怎么做计划?不知道明年能进几架飞机,就不知道该准备多少飞行员。飞行员一个月的工资都是三万多,准备多了是浪费,准备少了影响正常营运。

    王尤山:《非公经济36条》是总纲,系统的操作方案与配套措施还没有。但最起码、也是民营企业家比较关心的,就是有没有一个现成的、类似入世的、具体的时间表?

    厉以宁:《非公经济36条》出来后,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胡德平同志跟我商量,准备由工商联和北京大学合建一个民营经济研究院,既培训民营企业家,又进行专题研究。第一个研究课题就是行业准入。我们准备一个行业一个行业摸情况。尤其是几个重要行业,进入的困难究竟在哪里。我们准备先调研,以决定下一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非公经济36条》的落实必须要有细则,像民营电力企业为什么难以上全国电网,问题究竟在哪里。还有,现在有些部门和地方以经济过热为理由,提出在这种情况下不能让民营企业再进入,否则从事某一行业的民营企业就过多了。这就给了一些部门、地方以宏观调控为名、行身份歧视之实的“正当”理由。

    陈永杰:《非公经济36条》出来后,一方面是大家叫好,特别是民营企业家们叫好;另一方面,民营企业家也担心,虽然36条比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民营经济的推动又迈进了一大步,比宪法的规定更具体化了,但还不足以真正完全解决实践中的问题,对36条的落实前景大家是担忧的。国务院研究室和发改委在给国办打的报告中,有一条就是36条公布后,马上着手落实。发改委3月24日召集国务院三十几个部门,专门围绕落实36条展开讨论,要这些部门都提出意见,工作也做了分工。所有的职能部门都要来研究36条对自己的要求,提出自己分管的行业应怎样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很多行业已经发现,行业要想进一步发展,发展得更好,就要让民营经济更多地进来,这是一种利益的驱动。

    真正要落实36条,我想应该有这样几个层次:一是有关的法律法规要进行相应的修改。当然,修改要依据《宪法》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也要依据国务院的法规。二是改政策。三是改工作。好多事情不见得是政策限制了我们,而是具体工作时出了问题。要先改观念,观念改了,按照宪法、中央文件,包括36条文件精神,很多事情就可以解决。我对36条的落实持乐观态度。

    厉以宁:36条的落实还是要从实际出发,遇到一个问题就解决一个问题,逐点排除。

    刘捷音:对于民营企业家来说,除了市场准入,还有一个十分关心的问题,就是金融支持的问题,国家在这方面将会有哪些措施呢?

    厉以宁:当初在讨论加速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时,有关金融支持的,我们曾经提出三个建议。第一,为了帮助民营经济,各地要加快成立民营企业贷款金融担保公司,有的地方做了,有的还没有做,这需要地方政府的支持。第二,允许更多民营企业利用证券市场发企业债券。过去是国有企业才让发债券,民营企业不让发债券。现在股市低迷,而且上市也不是一件容易事,如果可以发企业债券,就可以增加融资渠道了。第三,加快民营银行的建立,许多国家都专门有一些地方银行来帮助民营企业。

    用社会责任赢得尊重

    主持人:非公经济曲折的发展经历,固然有许多外在的客观原因,但其自身是不是也有很多需要克服的问题呢?

    厉以宁:就自身而言,民营企业一般存在四方面的问题:第一,缺少新型企业家。老一代的民营企业家都很能干,但缺乏现代管理意识。第二,很多民营企业不懂市场经济的特点,靠吃老底,很多百年老店的倒闭或衰落就很说明问题。第三,民营经济普遍存在人才短缺问题。第四,当前的舆论环境对民营经济不利,而民营企业家中的确也有一些不争气的,这就加重了外界对民营企业整体的批评。民营企业一定要奉行依法经营、依法纳税、道德自律三条准则,这十二个字一定要贯彻下去。这样,人家才会尊重你。

    主持人:民营企业被人诟病,很多是被指责其缺乏社会责任,给人为富不仁的印象。

    陈永杰:社会责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就像一个人在一生中要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作为一个企业也是这样,建立起来后,就要对自己负责,对员工负责,也要对社会负责。这里的负责包括纳税、产品质量、增加就业等,还包括对政府提出意见、政策建议,这些都是社会责任。现在人们一般谈的和国际上刚刚兴起的企业社会责任,还是个狭义范围的概念。比如说,企业要对员工有社会责任,要善待员工。现在西方一些国家的研究机构已经在用这个概念对我国一些企业进行SA8000认证,尽管这还没有成为世界公认的标准,但已经对我们一些企业产生了影响。国内已经有一些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参与了这个认证。

    对于民营经济来说,一方面,在和国有经济、外资经济进行竞争的时候,希望国家能给一个宽松的环境,能够平等、公平对待民营经济;从另一方面来说,民营企业也应同样善待员工,公平对待员工。《非公经济36条》里关于职工工资问题,就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意见——要随着企业效益的提高,工人工资也应该提高。

    保育钧: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是近来比较突出的问题。现在一提社会责任就是捐款,这种理解有点儿庸俗,不是给社会多捐款就是多承担责任了。其实你办好企业,把企业做强做大就是承担了社会责任。要积极参与当地的社会事业,对当地的老人、残疾人一定要给予关爱。最重要的,我觉得是要积极参政议政,帮助我们党和政府改进工作。因为民营企业家们在生产第一线,在市场经济的第一线,对我们的体制在哪些地方需要改,哪些地方还比较落后,感受得最清楚。

   非公经济之路的展望

刘捷音 

    主持人:虽然《非公经济36条》的落实和非公经济的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我们可以看出,非公经济的发展,其实是一条走向和谐社会之路,既有党和政府对非公经济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和法制环境的改善,也有非公经济对自身存在的问题的修正。最后,请五位专家、学者和企业家展望一下非公经济未来的发展之路?

    王尤山:36条对我们民营企业来说是一个极大的鼓舞,作为民营企业来说要诚实经营,守法经营,要多为社会着想,为社会做贡献。

    刘捷音:我有一个心愿,就是中国民营航空业处在一个坎儿,要大发展,必须要走一条新路。我希望能用两到三年时间把奥凯经营到一定的规模。我非常希望在这个过程中,中国的民营经济和相关的政策法律得到确实的发展。

    保育钧:国务院出台36条是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应对加入WTO之后面临的新形势的一个重要举措。中国的前途和希望在于坚持市场化的改革,这个文件是贯彻市场化改革的一个重要论述,就是解决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的平等待遇问题。只有市场化的改革,才有真正的平等待遇,才能真正引入民主法制轨道,才能真正解决中国的共同富裕和民主法制。

    陈永杰: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非公经济将得到更加公平、公正的制度与政策环境。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在世界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进一步增强,非公经济将拥有更加稳定和良好的宏观经济发展条件。随着广大非公经济经营管理者素质的进一步提高,越来越多合格的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者不断涌现,将为非公经济奠定更加健康、扎实的基础。在这三大因素共同作用下,中国的非公经济将为中国现代化建设,为中华民族的振兴,为中国成为真正的世界强国发挥不可比拟的重大作用,做出前所未有的重大贡献。

    厉以宁:站在科学发展观的角度看,《非公经济36条》的落实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际上包含了四个方面的内容: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城乡的协调发展;地区的协调发展;社会和谐,包括不同收入群体的和谐,特别是要帮助弱势群体早日摆脱贫困状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民营经济应该起到更大的作用,因为在协调城乡发展、协调地区发展、增加就业、帮助低收入群体提高收入等方面,民营经济是能够发挥作用的,尤其在缓解决就业问题和提高农民收入时,民营经济的作用不可低估。从这个角度说,我们把《非公经济36条》的公布和贯彻看成是走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措施。